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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意炸裂!臺灣多數(shù)人反廢死

華夏經(jīng)緯網(wǎng) > 臺灣 > 社會萬象      2024-04-24 09:10:59

臺灣法庭示意圖

“憲法法庭”開庭審理死囚“釋憲”案,臺灣死刑存廢可能迎來歷史轉折點。(臺灣“中時新聞網(wǎng)”資料圖)

華夏經(jīng)緯網(wǎng)4月24日訊:據(jù)臺灣“中時新聞網(wǎng)”報道,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島內“憲政”制度規(guī)定的平等權、生存權、比例原則,聲請審查,“憲法法庭”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,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、臺法務部門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,討論死刑是否違“憲”。對于臺法務部門提出多數(shù)民眾反對廢死,大法官約翰遜林則對此疑問,“只要跟民意有關,就絕對要和民意妥協(xié)?”引發(fā)討論。

臺當局法務部門檢察司司長郭永發(fā)指出,死刑制度是長期“憲政”秩序認可的,并且鑒于目前的“憲政”秩序及社會法價值未改變,多數(shù)民眾反對廢除死刑,加上時空環(huán)境無改變,因此“憲法法庭”應維持死刑合“憲”。對此,大法官約翰遜林則用同婚、通奸除罪過去被多數(shù)反對,大法官仍做出違“憲”的解釋來舉例指出,現(xiàn)在臺法務部門表示多數(shù)民意反對廢死,“只要跟民意有關,就絕對要和民意妥協(xié)?或要依循民意,而舍棄大法官自己所認為的法律價值?”

約翰遜林強調,在和民意有沖突或是意見相反的情況下,大法官或“憲法法庭”可以向民眾闡述法律價值,對此,臺法務部門檢察司司長郭永發(fā)表示,同婚議題是法益問題,且戀愛屬于個人自由,通奸除罪則是侵害配偶權,與死刑存廢涉及刑事政策,完全無法相互比較。


責任編輯:邱夢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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