湯景華(左)、李國輝(中)、陳福祥(右)3殺人魔造成17條冤魂,臺“最高法院”去年12月間竟都拒判死刑。(圖/報系資料照)
臺灣島內(nèi)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,歷次民調(diào)都有近8成的支持度,不過司法機關實際執(zhí)行結果,卻與民意有高度落差,以司法院所屬最高法院為例,超過1年半的時間未做出任何死刑定讞判決,光去年12月間,竟有李國輝、湯景華、陳福祥等3人共犯下殺害17條人命案件,皆遭“最高法院”以撤銷發(fā)回或駁回非常上訴等方式,拒絕判處死刑,創(chuàng)下司法史紀錄。不少法官和檢察官私下表示,這象征“最高法院”已邁向?qū)嵸|(zhì)廢除死刑。
湯景華案的被害人家屬律師謝智潔表示,窮兇極惡之徒判死對被害人家屬是一種解脫,如果不判死,只要被告有出來的一天,就無法解除被害人家屬心中的恐懼。以湯景華案幸存的翁姓家屬為例,當他得知湯男判處無期徒刑后,僅問了一句“無期徒刑是否會放出來?”一聽到謝智潔回答“是”,他就不再說話,并拒絕針對此案發(fā)表任何意見,冷靜得讓人心疼,他的冷靜和沉默也代表絕大多數(shù)被害家屬的心聲。
“最高法院”去年12月間拒絕判死的3件殺人案中,被害人數(shù)最多的是犯下燒死9人的緬甸華僑李國輝。53歲李國輝來臺逾20余年,2016年3月李與女友分手,認為是同鄉(xiāng)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(zhí),曾兩度縱火,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,卻又在2017年11月再犯,這次的代價是9條人命!當時他自認遭友人在社交平臺以“藍牙播放聲音”嘲諷他,竟于同年月22日凌晨在新北市中和區(qū)租屋處引燃汽油縱火,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,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窟。
法院審理期間,臺大醫(yī)院鑒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,李國輝也坦承“知道縱火不對”、“怎么判我都接受”,但辯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縱火。法院3度認定李男罪無可逭、判處死刑,不料上訴后,去年12月23日遭“最高法院”撤銷發(fā)回,理由是下級審法院沒有詳查李男精神狀況,已牴觸兩公約,要求下級審重查。
被害人數(shù)次多的是縱火燒死6人的湯景華?,F(xiàn)年54歲的湯景華,2014年4月7日晚間到新北市三重區(qū)的餐廳吃飯,與江姓老板和翁姓男子發(fā)生沖突,事后湯景華控告江姓老板和翁男傷害,但2人獲法院判決無罪,引發(fā)湯男不滿,利用偵審期間閱卷記下翁男地址,2016年3月23日凌晨2點多到翁男家縱火,燒死翁男的6名親人,翁男當時正在軍中服役,幸運逃離鬼門關,可是無辜的家人已遭翁男滅族式殺害。
法院歷審將湯景華4度判死,“最高法院”卻引用兩公約、改判無期徒刑定讞,引發(fā)社會嘩然,最高檢察署認為本案法律爭議頗多,聲請非常上訴力求翻案,不料去年12月16日遭“最高法院”駁回,就是不判死!
第3案是41歲的陳福祥開槍射死2人,陳福祥對外宣稱有10公斤的毒品K他命想賣,2015年1月13日上午11時許,在臺北市峨眉停車場和藥頭指派交易的蔡宗育、蔡鎧陽碰面,陳福祥先叫蔡鎧陽去買飲料,將他支開,趁空檔近距離連開6槍射殺蔡宗育,再開3槍爆頭殺害正好買東西回來的蔡鎧陽,然后找藥頭謊稱完成交易,取走440萬元(新臺幣)貨款,逃亡14天被捕。
法院歷審痛批陳福祥以行刑式槍決連殺2人,3度判死,但“最高法院”一再撤銷發(fā)回更審,氣得蔡鎧陽的母親開庭時痛罵:“不要以為今天的法律是廢死”、并怒指陳福祥“你怎么不去死啊!”不過“最高法院”去年12月1日以本案還有很多疑點為由,再度撤銷死刑判決,發(fā)回高等法院更審。不少法界人士認為,縱火燒死15人的李國輝和湯景華都免死了,陳福祥槍下2條冤魂,“最高法院”可能還看不在眼里吧!
陳福祥在臺北市峨嵋停車場行刑式槍殺2人,遭被害人母親痛批“你怎么不去死!”(圖/中央社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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