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客運2016年進行客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購車計劃,向臺交通部門公路總局詐領1244萬多元(新臺幣,下同)補助款,臺灣地區(qū)“高等法院”將逾90歲的董事長吳運豐判刑2年。(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)
桃園客運2016年進行客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購車計劃,向臺交通部門公路總局詐領1244萬多元補助款,臺灣“高等法院”維持一審認定,將逾90歲的董事長吳運豐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,桃園客運已交回交通部門補助款1244萬3840元,不予沒收??缮显V。
吳運豐是桃園客運公司的董事長,公司因在2016年間有購買車輛需求,因而向交通部門公路總局申請購車補助,經(jīng)核可后,對外為公開招標,并由云從龍公司得標。
云從龍公司之負責人楊冠宇、業(yè)務協(xié)理蔡靜宜乃與吳運豐議定,為使桃園客運公司向交通部門公路總局取得溢價之補助車款,云從龍公司配合于訂約時,每輛公交車車價均在原得標款上浮報25萬元。
楊冠宇、蔡靜宜擬定相關契約,吳運豐則核可簽呈,桃園客運公司乃向交通部門公路總局申請購車補助,而使桃園客運公司取得溢價款共1244萬3840元。
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將吳運豐等3人依照共同詐欺取財罪判1年2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,上訴后,高院二審考量楊冠宇、蔡靜宜自白犯罪,亦未因此取得任何利益,分別諭知緩刑4年、3年,其他部分駁回上訴,維持一審判決。(臺灣“中時新聞網(wǎng)”)
網(wǎng)站簡介 / 廣告服務 / 聯(lián)系我們
主辦:華夏經(jīng)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華夏經(jīng)緯網(wǎng)
Copyright 2001-2024 By m.essencecafe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