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海軍“銘傳艦”一名24歲歐姓上兵因不想當兵,今年6月16日深夜竟趁著軍艦出航基隆港時,突然跑上甲板再跳入海中。(臺灣“中時新聞網”資料照)
華夏經緯網9月23日訊:據(jù)臺灣“中時新聞網”報道,臺灣海軍“銘傳艦”一名24歲歐姓上兵因不想當兵,今年6月16日深夜竟趁著軍艦出航基隆港時,突然跑上甲板再跳入海中,并一路游至和平島公園,自行上岸后向臺船公司保安求助,全案因此曝光。
判決指出,歐男原隸屬臺灣海軍一四六艦隊銘傳軍艦炮械上兵(今年7月1日退伍),并于6月16日晚間10時許,隨艦隊從基隆港出海執(zhí)行海峽偵巡任務,本應擔任接更警戒勤務,卻因酒后與女友吵架、服儀不整遭干部糾正,竟從左舷跳入海中,導致該時段無人部署值更。
由于歐男未就部位,全艦實施分艙、分層逐一檢查,再調閱監(jiān)視畫面才發(fā)現(xiàn),歐男事發(fā)時竟自行跳海。歐男一路游至基隆港再自行上岸,并向臺船公司警衛(wèi)室的保安人員呼求救護車,保全察覺異樣,隨即先通知港務警察再轉送三軍總醫(yī)院基隆分院,而循線再由軍方人員接手后續(xù)調查;案經“憲兵指揮部”澎湖憲兵隊移送偵辦。
澎湖地院審理,審酌毆男犯案時仍為現(xiàn)役軍人,本應重法守紀,卻僅因情緒控管有問題,即漠視軍人倫理及軍紀,違反軍事上作戰(zhàn)布署命令,而徑自跳離軍艦,不僅減損部隊長官、上官領導威信,且其行為足認影響軍隊紀律及軍事任務十分嚴重,侵害軍事利益重大,甚至耗費成本對其進行搜救,所為極不可取。
法官衡酌,歐男并無其他前科,素行良好,犯后已有悔悟,并兼衡其犯罪動機、目的、教育及經濟等情狀,判處10月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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