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夏經(jīng)緯網(wǎng)7月5日訊:據(jù)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高雄市某小學教師涉性侵男學童,案經(jīng)橋頭檢方去年偵結起訴收押。橋頭地方法院審理,認教師違反臺灣地區(qū)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”及“刑法”等共26罪,判應執(zhí)行18年徒刑??缮显V。
高雄市教育局表示,對于該名涉案教師,市府已于今年6月19日解聘,并且登錄全臺教師不適任系統(tǒng),永不錄用。
橋頭地方法院指出,這名教師利用小學教師、社團導師身份,做出違反本人意愿拍攝未滿18歲或兒童、少年性影像及猥褻未滿14歲男子等行為,犯行時間綿延許久,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創(chuàng)傷。
法院審酌教師終知悔悟、無前科、嘗試與被害人等調解彌補損害,依違反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”及“刑法”第227條第2項等共26罪,判應執(zhí)行18年徒刑,并沒收扣案1支手機、1臺計算機及相關性影像??缮显V。
全案起于該名教師長年利用學童對師長信任,多年來陸續(xù)要求多名被害人服從脫衣、捆綁等行為并拍攝照片等命令,侵害學童以滿足自己性欲,至少有16人受害;經(jīng)受害孩童家屬報警后,檢警2023年持搜索票搜索教師住處,扣得計算機主機1臺、手機1支并依“法”起訴收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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