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(wǎng)5月13日電 據(jù)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等人涉以低價出脫“三中”及舊黨部大樓,一審判決無罪,檢方提上訴。二審今天首開庭,馬英九否認犯罪,還說檢方上訴無理由,請求駁回。法官諭知8月11日再開庭。
臺“檢察總長”邢泰釗之前指外界有人以不當手段或方式來影響檢察官業(yè)務(wù)的執(zhí)行,并舉“三中案”為例。馬英九13日出庭時,面對媒體詢問看法以及是否覺得委屈,馬英九并未回答。
馬英九在庭內(nèi)表示,檢方上訴無理由,請求予以駁回。法官問及是認罪還是不認罪,馬英九表示“我否認犯罪”。同案被告、中投公司前總經(jīng)理汪海清也表示,否認犯罪。另同案被告、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請假、未到庭。
全案緣于,臺北地檢署起訴指出,馬英九、張哲琛、汪海清在“三中”交易及舊黨部大樓案中,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(guī)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的黨產(chǎn),造成國民黨新臺幣72億多元的損害,2018年7月間依“證券交易法”的非常規(guī)交易、特別背信、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3人。
一審臺北地方法院認定檢察官舉證不足,且馬英九不具違反“證交法”身份,去年10月27日判決馬英九無罪;張哲琛、汪海清也獲判無罪;臺北地檢署提起上訴,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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