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夏經(jīng)緯網(wǎng)4月10日訊:據(jù)臺灣“中時新聞網(wǎng)”報道,美國共和黨籍聯(lián)邦參議員霍利日前提出所謂“臺灣武器出口法案”,要求重新指定臺灣地區(qū)為美國出口管理條例(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)的A:5組成員,以加速對臺運交關(guān)鍵武器。對此,臺當局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表示,若法案最后獲國會通過并經(jīng)美國總統(tǒng)簽署,則美國對臺軍售的國會審查日期,將從目前的30天縮短為15天,確實有助于加快武器運交臺灣地區(qū)的時間;甚至在緊急狀態(tài)下,還可能進一步使武器運交行政流程減少35天至55天。
揭仲指出,美國軍售制度基本上是將軍售對象區(qū)分為二類。第一類是“主要盟友”,包括所有的北約成員國與以色列、韓國、日本、澳洲、新西蘭;當美國軍售主要武器系統(tǒng)給第一類國家時,發(fā)價書草案金額超過2500萬美元時才需送國會審查,且國會審查的期限是15天。第二類則為“一般國家或地區(qū)”,包括中國臺灣地區(qū)在內(nèi),不僅軍售主要武器系統(tǒng)的發(fā)價書草案總額超過1400萬美元時就需通知國會,而國會的審查期限也增加為30天。
揭仲說,乍看之下這個法案好像只使武器運交臺灣地區(qū)的時間減少了15天;但實際上,當軍售案達到送交國會的門坎時,照慣例美國行政部門需要在正式送交國會的20至40天前,先向國會相關(guān)委員會提交初步或非正式通知書;且美國行政部門在將對臺軍售案送交國會時,還必須注意在接下來的30天內(nèi),至少有1天需要在美國國會的會期內(nèi)。
揭仲解釋,若法案通過,將使美國行政部門在臺海緊張情勢升高,以致有必要緊急對臺交運單價較低的彈藥,例如標槍導彈或刺針導彈時,只要想辦法將每筆軍售的價款控制在2500萬美元的范圍內(nèi),就能省下20至40天的非正式通知時間與15天的國會審查時間,讓整個流程減少35天至55天,也因為不必遷就美國國會的會期而更有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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