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地院審理“三中案”,22日首度傳喚臺灣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作證,還原中廣交易案經(jīng)過。趙表示,檢方起訴就是司法追殺、欲加之罪,很多數(shù)字悖離事實,整起交易他沒跟前臺灣地區(qū)領導人馬英九談過,僅有1次傳真,也未獲馬回應;他花10億元(新臺幣,下同)買中廣,不但沒有被圖利,反而感覺“上當”。
強調2024一定選臺灣地區(qū)領導人
趙出庭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,“我不知檢察官是數(shù)學不好還是故意。”直指遭司法追殺。另針對“國安”新人事,他批評“換湯不換藥”,兩岸關系重點在蔡英文有無意愿溝通,另在飛機、艦艇、旅行證件加大“臺灣”字樣,只是自己爽,若真要“臺獨”,應在臺灣立法機構提出“修憲”主張。另也強調,他一定要選2024。
檢方指控,馬英九與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、前總經(jīng)理汪海清共謀賤賣中影、中視、中廣,是“馬友友們”私相授受;中廣部分,明知趙少康沒有資力承購57億元股權,卻透過“非常規(guī)交易”以10億賣給趙。
趙少康昨痛斥檢方起訴“亂講”,“馬友友”很多,但他不是。他在臺大是農(nóng)業(yè)工程學系,馬是法律系,彼此并不熟,只記得曾在大一辯論時打敗馬。趙強調,中廣交易案只跟汪海清洽談,從沒跟馬討論過,僅傳真給馬1次。
批檢方不懂商業(yè)運作
趙解釋,媒體不好定價,才未委托機構鑒價中廣的電臺,他自行估算認為10億買價合理,打算簽約后再將其他47億資產(chǎn)賣回,后來被朋友告知可能涉嫌背信,一度反悔不買,因馬英九當時是國民黨黨主席,且汪海清表示要馬同意,才會傳真告知馬,但未獲回應,47億資產(chǎn)賣不回,才將資產(chǎn)分割經(jīng)營,電臺利潤歸他所有,非電臺部分鎖入另個帳戶,他一毛都不能動。臺當局“黨產(chǎn)會”調查國民黨產(chǎn)時,已認定賣電臺的10億元非不當黨產(chǎn)。
趙證稱,合約最后談妥“賣方融資”,他支付2億元訂金,另外8億元分期5年,當期付不出要給利息4%,或許是看好他經(jīng)營飛碟電臺的績效,對方未要求提供資力證明,這是“非常非常常規(guī)的交易”,反批檢方不懂商業(yè)運作。但他事后得知汪海清與其他買家洽談時,分別有買家出價6億、8.5億,這讓他很不爽,感覺自己上當。
趙并痛批汪海清“偷錄音”的行為很不道德,且商業(yè)談判過程會討價還價、吹牛、虛張聲勢,內容并不完全真實,檢方拿這個當證據(jù),“不是很荒唐嗎?”
來源:臺灣《中國時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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